《生活饮用水用聚氯化铝》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稿公布

来源:工信部   2019-03-13 阅读:9

  根据国家标准委下达的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,近日,工业和信息化部已组织完成《生活饮用水用聚氯化铝》强制性国家标准制定工作。在标准批准发布之前,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,现对标准报批稿及编制说明予以公示,截止日期2019年4月12日。

 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饮用水用聚氯化铝的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、标志、包装、运输和贮存,适用于生活饮用水用聚氯化铝。该产品主要用于生活饮用水的净化。生产聚氯化铝的原料盐酸,应采用符合GB/T 320规定的工业用合成盐酸;含铝原料,应以符合GB/T 4294规定的氢氧化铝为主要原料。

  本标准还规定了氧化铝(Al2O3)含量的测定、盐基度的测定、密度的测定、不溶物含量的测定、pH值的测定、铁含量的测定、砷含量的测定、铅含量的测定、镉含量的测定、汞含量的测定、铬含量的测定等多种测量方法。

  本标准修改了生活饮用水用聚氯化铝的指标。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:GB 15892-1995;GB 15892-2003;GB 15892-2009。为了保障生活饮用水的卫生安全,提高了对产品原料和重金属指标的要求。防止在生产原料、设施、包装、场地与工业用PAC造成混杂,带来潜在污染的危险。

  本次修订非等效采用日本工业标准JIS K 1475-1996《给水用聚氯化铝》、JIS K 1475 AMD 1-2006《给水用聚氯化铝》(修改件1)和美国给水工程协会标准ANSI/AWWA B 408-2010《液体聚氯化铝》,结合我国的生产工艺及我国《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》GB5749-2006的要求制定技术指标要求。

  与原标准相比,本标准增加了铁含量的测定方法;将砷含量测定中的砷斑法改为原子荧光光谱法;铅、镉含量测定中增加了原子吸收光谱法;将汞含量测定中的分光光度法改为原子荧光光谱法;删除了六价铬含量的测定方法;增加了铬含量的测定方法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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