浙江平湖李能纸箱厂120万只纸箱项目环评公示

来源:浙江省政务服务网   2019-09-18 阅读:97

  平湖纸箱厂120万只纸箱项目环评公示根据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(试行)》的相关规定,浙江省政务服务网现将《平湖市李能纸箱厂年加工印刷纸箱120万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》进行全本公示,以便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,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。

  一、建设项目基本情况

  项目名称:年加工印刷纸箱120万只项目

  建设单位:平湖市李能纸箱厂

  通讯地址/建设地点: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新仓镇童车路488号

  二、工程内容及规模

  平湖市李能纸箱厂成立于2017年2月,原租赁在杉清港村集体土地,现配合镇退散进集工作,拟搬迁至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新仓镇童车路488号(飞能玩具有限公司1号楼),租用平湖市飞能玩具发展有限公司闲置厂房,并注册工商营业执照,从事纸箱的加工印刷业务。

  本项目新增水性水墨印刷开槽机1台、分纸机1台、订箱机3台等国产设备。项目总投资35万元,年加工印刷纸箱120万只。

  三、环评结果

  平湖市李能纸箱厂年加工印刷纸箱120万只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,符合生态保护红线、环境质量底线、资源利用上线的控制要求,且不在负面清单之列,同时该项目符合当地的土地利用规划、环境功能区划、城镇发展总体规划。采取相应措施后,排放的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,建成后能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,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水平之内。

  本项目未被列入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(2016年修订)》、《浙江省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指导目录(2012年本)》等相关规定中限制类和禁止(淘汰)类,符合国家及省市产业政策要求,符合清洁生产要求。项目建设有利于促进地方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。因此,从环保角度而言,本项目只要落实本次环评提出的各项治理措施,严格执行“三同时”制定,加强环保管理,项目的实施可行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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